为了便于楼主操作,我说得比较通俗,没有使用胜率等相对抽象的概念:
正常情况下,应在比赛前制定好相关规则,一旦出现积分相同,则根据赛前定好的规则执行。
如果没有在赛前制定好相关规则,一般情况下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积分相同看相同积分队伍间直接胜负情况,直胜者排名靠前;
2、积分相同的3队胜负循环(A胜B,B胜C,C胜A),则看三支球队的胜负场次,净胜场多的排名靠前;
3、净胜场完全相同时,比较净胜局,净胜局多的排名靠前;
4、净胜局完全相同,则比较比赛小分,净胜分多的排名靠前。
循环比赛结束后,如有两队积分相同,则比较两队相互间的比赛成绩,相互间比赛成绩优胜方名次排前;
如有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同,则先比较相互间的7个项目的得失项目率,高者名次排前;
得失项目率相同,则比较相互间的所有的比赛得失局率,高者名次排前;
如得失局率仍相同,则比较相互间的所有比赛,每一项目每一局的得失分率,得失分率高者名次排前。
算小分
按小分的胜负比来判
我上周刚被这规矩给黑了
如果在相同,恐怕就得加赛了。
打个比方:
A胜B:2-0
B胜C:2-1
C胜A:2-0
则先后顺序为:CAB
参考羽毛球苏迪曼杯的赛制的话,积分相同就看互相之间的交战情况,获胜的排前面,如果出现A胜B,B胜C,C胜A的情况,就看小分,要是还决不出来,就靠抽签决定名次或者考虑并列(如果是前三名的话应该考虑并列,前三名以后的就不在乎并列与否了)
3队的胜负场次比就可以。
如果在相同,算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