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常住人口为362.3万人。
2017年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415.35万人,其中,男性人口208.27万人,女性人口207.08万人。城镇人口219.29万人,乡村人口196.06万人。2017年,出生人口2.93万人,死亡人口8.10万人,人口出生率6.99‰,死亡率19.33‰,人口自然增长率-12.34‰。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9.03%,下降0.13个百分点。
吉林市城市人口民族
吉林市是满族的发祥地之一,满族人口约23万,居全市少数民族之首。明代女真扈伦四部包括叶赫、哈达、辉发、乌拉,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为明代女真扈伦部的“乌拉国”所在地,被誉为“中国满族第一镇”;2008年,该镇以绝对的优势荣获了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授予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桂冠。
吉林市常住人口为362.3万人。
户籍人口404.7万人,城镇人口213.7万人,城镇化率53%。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吉林市常住人口为362.3万人。
人口组成:
2020年末全市户籍人口404.7万人,其中:男性人口202.4万人,女性人口202.3万人。城镇人口213.7万人,乡村人口191.0万人。
2020年,出生人口1.8万人,死亡人口6.3万人,人口出生率4.4‰,死亡率10.6‰,人口自然增长率-11.2‰。
截至2020年11月1日,吉林市常住人口为36237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