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手续是先提出仲裁的书面申请,然后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再进行审理,最后依法作出裁决。如果不予受理的,则没有审理和裁决的手续。而申请的机构则是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申请的相关手续:1、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的有效仲裁时效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2、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可以在用人单位注册的仲裁机构申请。3、申请人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的,应提交书面的申诉书和有关证据材料清单。4、劳动仲裁委员会接受材料和申诉书后会审核是否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