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儿子名字,儿子要卖房,父亲不同意。可以卖吗?

2024-12-04 1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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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卖。首先是父亲不同意,你非要卖,这一定会造成父子之间的矛盾,闹得一家人都不得安生,必须征得父亲同意才好。其次,虽然写的儿子的名字,但父子都是一个户口本上,这房子还是大家共有的,要办理过户手续还是要征得父亲同意并签字才行,谁买房也不愿惹麻烦的。

回答(2):

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儿子当然是可以卖房子的,毕竟儿子是房子实际上的主人,但如果儿子的房子,是父亲出资购买的,那么只要父亲有出资证明,随时可以收回房子的产权,儿子必须经过父亲的同意才可以卖房子

回答(3):

房产证写儿子的名字,那么儿子要卖房,他肯定是可以卖的。父亲不同意,可能是因为父亲当时出的钱买的房。但是如果产权登记在儿子名下,儿子完全有权利卖,父亲无权干涉如果是父亲出钱了,那么父亲可以就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还款,但是不能干涉儿子卖房。

回答(4):

这是可以卖的,既然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也就说明房产归儿子所有,所以儿子卖房是不用征得父亲同意,除非父亲能证明房产是赠予儿子的,再房产出售前,可以收回所有权

回答(5):

【解答】1、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父亲能卖掉。卖掉儿子名下的房屋一般需要父亲代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进行监护公证与房屋份额公证,一并出具为儿子利益交易房屋的书面保证或者授权委托书。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