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自愿给钱后又反悔的,不可以告诈骗。给钱是属于赠与的行为,在钱转移给受赠人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分析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你这样情况,如果属实,当然算不上诱骗或诈骗。理由,首先你没跑,且还一部分。还有前提是对方自愿。诈骗是指没有还钱意向,走的无影无踪。使对方无处要钱。(个人想法)
如果你确实实施了诈骗行为,使对方上当受骗而“自愿”把钱给你了,你成功拿到了钱,那么诈骗行为已经完成。即使事后你又把钱退还给他,这也不会影响罪名的成立,但会成为量刑处罚的考虑。
对方不会无缘无故地给你钱,你把钱还给他肯定是不能算敲诈勒索的。是不是他花心不成反咬一口。
你这可能是骗婚的。你和媒婆合谋作局,让男方“自愿”给钱,钱到手了又放人家鸽子,当然告你"敲诈”。你还人家一部分肯定不行,继续算诈骗。同时我劝你为人要良善,不要拿婚姻去骗男人,否则,各种灭门案,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