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厦门市思明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一、体检要求
1.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要求》执行。(具体可上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栏目查询)
2.体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
现场确认
1.时间:2019年7月10 日—2019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8层综合厅“思明区教育局”窗口。
领证
(一)快递领证
1.申请者在现场确认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通过EMS快递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及申请表等材料。选择快递方式的,需填写清楚方便收取的快递地址及联系方式,快递费用由本人收到教师资格证时支付。
2.快递时间:2019年7月23日请选择快递领证的申请者注意查收。
(二)现场领证
1.时间:2019年7月23 日—2019年7月2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8层综合厅“思明区教育局”窗口。
3.领证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申请者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