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实施后小区业主有决策权,参与权以及监督权等。
《物权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二是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
三是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四是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五是提出制定或者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六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清蚂启供的服务;
七物基是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是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是对共用部位答如、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