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现检察院已经作出不起诉决定,就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所以应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由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12个月,在此期间查明确实无犯罪行为的,随时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