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15年,开设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大学有广东工业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大学、解放军理工大学、东华大学、湖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原工学院、广州大学、北京工业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南京工业大学、长安大学、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青岛理工大学、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中南大学、贵州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和上海理工大学、河南城建学院、西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能力,是可以在设计研究院、工程建设公司、设备制造企业、运营公司等单位从事采暖、通风、空调、净化、冷热源、供热、燃气等方面的规划设计、研发制造、施工安装、运行管理及系统保障等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的复合型工程技术应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