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法定继承权。女儿死亡的,父母健在的,由父母继承女儿的全部遗产。关于你提到的问题当中,老人应该继承女儿的所有遗产。除此之外,老人的赡养费,由另外2个孩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