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这个“挂靠”是把车子交给汽车租赁公司运营出了事故,还是你以汽车租赁公司的名义外借车辆而发生事故。
前者由于车辆脱离了你的控制,汽车租赁公司成为实际上的车辆管理人,因此,发生事故如果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话,应追究汽车租赁公司的责任而不是你。
后者情况则不同,后者情况下车辆的实际管理人还是你自己,因此如果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话,你就将承担责任。
注意,如果承担连带责任这就不是义务的概念而是法定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另外,私人车辆用于营运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但总体来讲,目前法规还没有对私人车辆交给汽车租赁公司运营有相应的规定,还是属于法律空白。根据现有法律,私人车辆不能用于营运。车主的法律概念是所有权人,车主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车辆的所有权人承担。
但车主的本质是对车辆拥有支配权的管理人,一辆脱离了法定车主控制的车辆,应当按照本质特征来重新确定“车主”。比如,已经交易而没有过户的情况就是按照实际车辆管理人来确定车主是谁的。
所以,这类案件恐怕还是要看具体法庭所引用的法律而定。
个人挂靠汽车租赁现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较难监管,出事有纠纷也难以划分责任!就目前法律来讲,出事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交通事故过错,租赁方程序过错,或合同规定相应责任落实!所以,在正常情况下你应该是不承担责任的!不过世事难料,利益也不是白给的,背后风险也是潭深水,说再深我也不懂了!
先由保险公司赔偿,超出部分由司机赔偿,你没有责任
没有!他们负责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