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改小孩户口上的名字派出所让不让改

2024-11-01 01: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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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相关规定中国公民是可以修改姓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回答(2):

首先,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包括修改名字的权利;其次,公民要修改名字时要符合以下规定才能修改:

一、户口本改名字的受理条件

1、出于宗教原因。宗教名与世俗名不符,需要在改换的,在提交申请,出示证明,审查无误后户口本改名字方可以受理。

2、父母再婚等原因需要子女更名。通常,这种原因造成的户口本改名字的情况较多。

父母再婚中,各方的态度影响着再婚婚姻的质量以及子女成长等问题,所以各方应该有一个妥善的态度。

除了再婚外,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等原因造成的户口本改名字情况也属于较容易此类。

3、姓名用字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

回答(3):

回答(4):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回答(5):

1、上了户口的小孩名字是可以改的,但是不可随便改,改名字要有改名字的理由,有充足的理由才可以改。
2、给孩子改名字,必须孩子父母双方亲自去派出所办理,父母任何一方是不可以改的,其他任何人更不可以去改。
3、如果有改名字的理由,父母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亲自去派出所办理,派出所不予办理,可以到公安局或人民政府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