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2024-11-17 21: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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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是:1、双方可以自愿协商处理医疗纠纷;2、发生重大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第二十八条发生重大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回答(2):

处理医患纠纷的程序
第一,纠纷发生。
科室发生医患纠纷时,纠纷双方应立即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应立即向医务部报告,医务部应立即与科主任、护士长一起对事件进行调查。
二、现场处理
(1)医患纠纷发生后,本科室负责人在向医务处报告的同时,应组织最强的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医疗事件对患者造成的损害,尽可能向家属解释清楚,并详细告知解决纠纷的方法和途径。必要时请在我院工作的患者朋友或亲属协调解决。对于情绪激动的家属,解释工作尽量在病房外进行,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2)当患者家属涉及过激行为时,可能成为重大纠纷。他们应该立即向主管院长报告。医务处、护理部、保卫处、医院办公室、派出所警务室要全力以赴参与救治,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确保医院财产和相关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三。物证的处理
(1)病案处理
1.当患者家属需要复印病历的客观资料或部分主观资料(指会诊记录、体温单、医嘱、麻醉及手术记录、手术及各种知情同意书、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报告等。),他们应在医务部门人员、有关部门人员和病人家属在场的情况下复印。复印完毕后,医院工作人员当场盖章。
2.当患者家属要求封存病历时,纠纷科工作人员应由医务科工作人员主持,在患者家属在场的情况下复印病历(所有生成的病历),以供医院过失调查和讨论使用。尽可能征得家属同意封存复印件,原件也可封存(治疗已结束);封存的病历由医务处保管。
3.病历封存后,如果患者仍在治疗中,所有记录将继续记录。如果记录是在收到副本后作出的,应另起一页,注明记录的情况和时间;如果是收到原件后录制,要注意录制时间。
4.对于死亡患者,如果原始病历封存后仍有未完成的记录,如抢救记录、抢救时的口头医嘱、死亡记录、死亡讨论等。,应在规定时间内交医务处保存,以便对原始病历进行启封审批和装订。
5、封存的病历在医疗事故鉴定、诉讼或其他情况下必须启封时,应在医务处的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在场盖章并确认后,方可签字启封。
二物理处置
1.纠纷原因疑似由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不良后果引起。,并对现场相关实物进行封存。
2.纠纷原因疑似因输血引起。输血操作人员和在场医务人员应尽力保护实物不受污染,同时通知供血单位到场,三方共同封存。封存的产品还应包括血液样本、标签、剩余血液、所有用于输血的器械、稀释液、受血者输血前后的血液样本、供血者的交叉配血样本、输血后患者的尿液样本等。
3.纠纷原因疑似因输液、注射或服用药物等不良后果引起。封存的产品还应包括同期未启封应用的同批次药品和一次性无菌用品。
4、无菌物品密封,严格按照无菌操作,防止再次污染。
5.被封存的物品由医院暂时保存在合适的条件下,以避免变质。医患双方应尽快共同指定有合法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鉴定。双方对检测单位意见不一致的,可以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检测前医务处和科室一起封存,患者一起解封。
6.封存的实物应在医务处或相关质量管理人员的主持下,由事发科室主任、护士长或相关当事人会同患者或家属进行封存。封存前,禁止任何一方隐藏、替换、污染、破坏或扣押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