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责任如何界定?

2024-11-29 02:41:0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摩托车为机动车,电动车为非机动车。
机动与非机动发生事故,即使是非机动方的过失,机动车也负次要责任。
另外机动车未礼让非机动车,未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这起事故,机动车主要责任。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基本都把责任给机动车,实际情况涉及摩托车有无驾照有无违章有无闯红灯等,交警随便都能给你揪个过错出来,电动车除非是逆行或者到快车道上去,不然就是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

回答(2):

划分的责任主要是看两车在红绿灯的位置,谁闯红灯谁主责

回答(3):

因为你们当时已经协商完成,事后发现受伤严重,可以由对方提出由交警划分责任。一般来说,对方左转应当让直行,应当是对方的只要以上责任至全责,只要你没有超速等情形,就是对方全责。
但是按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赔偿先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有责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无责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交强险赔偿完毕后如仍有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各自由商业险或自行承担。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时,减轻其赔偿责任10%左右。所以,尽快报保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