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因病完成失去劳动能力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再申请工职吗?

2024-11-01 11: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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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伤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具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二)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的,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本人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至(六)款规定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人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至(六)款规定的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以及劳动合同终止的,应当按照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回答(2):

失去劳动能力可以申请低保之类的。公职应该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