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女方没地方住,还和我住一起算犯法吗?

2024-11-29 16: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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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离婚了之后女性一方没有地方可以居住,所以仍然需要和您一起居住,您想明确这是否违法。其实这种情况并不违法。 按照您所给出的信息,一方面,您二人离婚,离婚后双方均已恢复自由身,您和您前妻没有与他人再行缔结婚姻关系,那么您和您的前妻在法律上就属于单身状态,在没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您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您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另一方面,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女方没有住处,属于生活困难的情况,那么作为前夫的您当然是有一定的扶助义务的,其体现方式就包括但不限于为女方提供一定的住处,这属于您积极履行扶助义务的合法行为。 因此,综合以上因素可以得出,在您和女方离婚了之后,女方没有住处,仍旧和您同住,这是合理合法的,您大可以放心。 这里同时也建议您和您的前妻书面确定财产及抚养等问题,以避免后期出现纠纷。同时,假若您和您的前妻有一方又再行缔结婚姻关系,那么应立即终止你们的同居,否则是违法的。 这就是我对您问题的全部分析,您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0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4.《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回答(2):

只要你们双方愿意,法律不干预。但女方确实没有居住地方,法院可以强制要求解决暂时的居住问题,以保障其生存权。

回答(3):

同居应该不算犯法吧,只是不建议而已。你们离婚了就不是夫妻了,应该算同居吧。不过你们还能住一起,两个人应该性格都还蛮好的。

回答(4):

只要你愿意不犯法。
离婚了就属于单身,现在恋爱自由,只要你能接受她住在你那里,那就没有犯法。
如果你不愿意,对方强硬住在你那里,那就犯法了。
所以主要还是看你个人是不是愿意了。

回答(5):

不犯法。但是未经同意强行发生关系则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