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要求: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在总线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往往会出现某一局部总线出现故障,造成整个报警回路全线瘫痪的情况。将短路隔离器串入总线的各段或串入主线与支线的交界处,一旦出现总线回路某处短路,隔离器就会将发生故障的总线部分与整个回路隔离开来,以保证回路的其他部分能够正常工作。隔离器正常工作时闪光,动作时常亮。当故障部分的总线修复后,短路隔离器可自行恢复工作并将被隔离出去的部分重新纳入系统。该设备在系统中不占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