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开展遵纪守法,法律法规专题教育

2024-10-31 11: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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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15岁的初三学生庄海在初一年级时就加入了共青团,当选为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先后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脸,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问一问、说一说,都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庄海非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没想到却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为了不甘示弱,又发生了对报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伤,法院判处庄海犯故意伤害罪。在监狱里,庄海面对铁窗、铁门,回顾这不该发生事,无限悔恨

案例2、某地四名初二学生受社会高消费的影响,经常上酒楼、穿名牌,大把大把地花钱,远远超出自己家长的经济负担能力。他们从电视录像中看到抢劫来钱很容易,于是自恃人高胆大,经常晚上持刀闯入本校宿舍对外地学生威胁,索取钱财,猖狂时一个一个宿舍挨着抢,同学看其窗凶极恶的样子,敢怒不敢言。发展到后来,他们竟在学生晚自修时强行搜身,造成有的学生心神恍忽,不敢上学,对学生的身习健康、财产安全以及教学秩序造成的危害。他们自己还认为沾校时抢同学的钱无所谓,最后当然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案例3、某市职业中学接连发生学生抢劫、敲诈、盗窃的案件,11名学生走上了受审台,他们有的是家境贫寒,却贪图享受、摆阔气、钱不够花,就拉帮结伙,当“老大”,去偷去抢;有的是怕受欺负,找靠山,求保护,主动靠近恶势力,跟着学抽烟、喝酒、一起混,抢劫团伙的成员;有的原本学习不错,老老实实,成为团伙抢劫、敲诈的对象,被几个嘴巴打下来,就们在一起了,从受害者变成害人者。为什么这么多学生走上抢劫犯罪的道路,除了他们自身的原因外,学校无所作为,歪风邪气弥漫,打架斗殴不断,大欺小、强凌弱、敲诈勒索,司空见惯,成为犯罪团伙滋生猖狂的温床也是重要原因。

案例4、16岁的小朱与15岁的小李是初三的同班同学,平时就好自称大,恃强凌弱;二人家庭经济都较困难,很羡慕有钱的同学穿名牌。一天,一个低年级学生穿了一双耐克鞋在路上一脚把一块石头踢到小朱的身上,小朱很生气想教训教训这个小同学。小李一看一双新的耐克鞋,就说把这双鞋换过来穿穿算了,小同学不肯,二个人上去一下把他按在地上,小朱往他屁股上一脚,小同学只好把鞋给了小朱。小同学的家长报了案,小朱与小李被叫到了公安局。经查,小朱和小李还数次向其他小同学强索人民币,有的2元,有的4元、5元,最多一次强索17元,后因被害人要求返还7元,总共强索金额31元,学生家长反映十分强烈。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条例》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了处理。

案例5、陈兴、单丰均为在校学生 ,一天陈约单去某中学打龚成,因龚向另一学生强索钱财。两人在校门口,正好碰上学生胡某栏住龚,陈上去就打,打后胡提出要钱,龚只好同意交出70元钱由陈、胡等人分。不到一个月,陈又约单、王两人商量说,现在中学正交学费可以去强索或抢学生的钱,之后三人走到学校附近,碰上一名学生,陈上去索要钱财,被害人不服,陈等三人一起上去推打并拉住被害人双手,从身上搜走150元。几天后小单也来约陈、胡、王等四人,说张某有钱,找到张索钱时被拒绝,于是陈等对张踢打,张被迫只好交出身上的钱。他们甚至于向小学生索要钱财,一个小学生被拿10元钱后大哭不走,他们又还给这个小学生6元。尽管这几名学生都只有16岁,而过去没有犯过这类罪错,根据刑法的规定还是被判处刑罚。
有的字数多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