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满意能不能再起诉从新分配

2025-04-14 06:10:2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您好,若双方为协议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但若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则法院应当依法驳回。若一方当事人对离婚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上诉,提起上诉的时间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回答(2):

离婚后是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回答(3):

当然可以,法院规定的案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参考《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回答(4):

可以进行上诉!但不能另行起诉!

回答(5):

能够,要有起诉的理由,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