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同的税种。工资是个人所得税。买东西主要是交消费税。
根据: 1、《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消费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税种不一样;
前者是 调节税性质,并非所有人征缴(有起征点和累进调节计算);
后者是 流转税,增值税是 与国际接轨后实施--初始运行是由原先的价内税改为价外税。。。
从税种分析看,未重复缴纳
建议由财政部的人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