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 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 秦朝实行郡县制算是正式废止 明朝没有分封制 郡县制是分封王侯贵族或是有功之人在国家某处 有管理行政权 要对中央负责 为王出兵帮助等 官位世袭行省制起于元朝 就像如今的各个省一样 是地方管理机构 官员是中央任命
1、汉朝中后期正式废止(推恩令全面实行之后)
2、明朝的分封是诸王进享受相应的经济特权和一定的政治特权,没有实际的封国统治权力;周朝分封制是天子封国,诸侯拥有绝对的统治权力,形成实际上的国中之国,这也是后期东周春秋战国争霸的渊源。
郡县制是秦汉两朝实行的制度,到东汉末期已经形成州郡县三级制度,分别称为州牧、刺史,县令。魏晋南北朝时期,州郡并行,一般大的区域称为州,小的为郡。这个时期由于常年征战,加上北方少数民族入侵,大量少数民族的制度与汉族制度融合,政治体制很繁杂,混乱。
到隋朝,隋文帝统一天下以后,参考历朝历代制度,综合权衡以后,正式确立中央三省六部制,地方废郡,一律实行州县两级制度,唐朝承袭隋朝也是州县两级。唐朝中后期以后,地方藩镇的增多,导致州县置于藩镇统治之下,形成了镇州县三级。宋朝大底也是州县,州称知州,县称知县另外又划全国为十多道(后改为路),路作为朝廷派出机构 的辖区,在州、县之上(见两宋路制)。到元朝,由于疆域辽阔,开始实行行省制度,明朝正式形成省州(清朝也称府)县三级制度。
实际的实封制仅仅在先秦(秦朝以前)、秦朝、汉朝盛行,实行的是封国制与郡县制并存制度。到东汉末年到三国由于战乱开始大量的虚封制,也就是有封号,有待遇,但是不再有封地,不再封诸侯国。西晋统一后晋武帝鉴于魏朝皇族的羸弱,面对权臣的不堪一击,一改封国为王,实行划郡为王,也就是郡王。大量实行封皇族子弟为郡王(即藩王),意图希望各皇族拱卫皇室。南北朝基本上封国郡县并存。直到隋朝正式废止分封制。
明朝朱元璋分封儿子到各地镇守,掌握各地的军权。希望他们拱卫皇室。这时候的分封制实际上各藩王没有治权,即不能对辖地直接管理,辖地各级官员必须是由中央朝廷任命。藩王的主要任务就是统帅各地的驻军,节制各地将帅。将领调动军队时,必须经过各地藩王的同意,由藩王请旨朝廷。
西周的分封制,诸侯王独立成国,对辖地所有都属于藩王。藩王管理一切,也就是领地的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