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开设办事处,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2024-11-07 03: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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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在广东这边已撒消办事处这说法了,
以分公司的名义好一点,
办事处,理论上是不能带营业性质的,没有税务问题,它只是个联络点,实际业务还是作为总公司与当地公司合作的;但办理时和分公司的办理差不多,分公司,可以合法营业,但有税负;要根椐自己的实际情况了,北京就不清楚了,
内资公司可以在不同辖区(城市)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去时,到当地工商局办理时,请带齐如下证件,即可。

只需向当地工商部门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申请书》;
2.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5.分公司场所使用证明;
6.法律规定的其他文件。

尽量一次带齐,带多点材料,(反正只是些文档),最好打电话问下当地的工商局,保险一点,当地工商局电话,可问114,, 把资料带齐点,不然,跑的很辛苦的,

回答(2):

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