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了搞好2008年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字[2008]63号)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培训考核报名的通知》(冀人考发[2008]24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2008年4月30日在册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符合晋升技术等级申报条件,本人自愿,经单位批准后,可申报参加初级工晋升中级工、中级工晋升高级工的考核;新参加工作和从外省市或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符合转正定级或初定技术等级条件的技术工人,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转正定级或初定技术等级。
二、报名条件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确定或晋升等级的条件,严格按照冀人发[1998]12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其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08年11月30日。凡取得《高级技工班结业证书》的技术工人,在初级工等级上满5年,可申报中级工的晋升考核;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且在中级工等级上工作满2年,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三、报名办法林业行业工种统一报省局人教处。林业行业以外工种,可以在省直培训点报名参加培训考核,也可以在当地报名参加当地的培训考核。
四、时间安排林业行业工种6月2日至6月6日在省局报名。林业行业外工种,参加省直培训考核的,报名时间为6月2日至6月6日;参加当地培训考核的,请有关单位及时与当地工考部门联系,按照当地要求报名。7-10月份进行培训并进行技能考核,11月22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理论考试。12月进行审批。
五、报名要求报名工作由单位统一办理。报名时需带:①《2008年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审批表》(1式2份);②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或《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原件;③学历证书原件;④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三张;⑤属于破格的需带有关证书(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证书、技术比赛名次证书、劳动模范证书、高级技工班结业证书等)原件。
六、培训考核费用①报名费5元;②培训费初级工80元,中、高级工120元;③试卷费10元;④考核费按以往规定的标准收取;⑤证书费8元(考核不合格的退还本人);⑥教材费暂按51元收取,发放教材后多退少补。
七、其他事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关系到技术工人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参加培训考核的技术工人提供便利条件,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