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判定欠款滞纳金的问题

2024-12-02 14: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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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其实借款合同中不应该叫滞纳金,而应该叫违约金。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约定的利息不能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超过的话就是所谓的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至于违约金这样约定是否过高,主要看是否明显超过给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法院一般会参照关于利息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利息的四倍来处理。

回答(2):

滞纳金是行政单位向群众收取的--你表述的不符合

你债权人和债务人只是借贷关系--计算的是利息

借贷利息只要不超出同期人民银行利率25% 是合法借贷

回答(3):

约定违约金不得高于银行利率的四倍,四倍的话法院还是会支持的!

回答(4):

是的。

应当不予支持。

笔者认为:滞纳金过高就变成为一种高利贷行为了,将会给借款人的履约造成了更大的难度。

所以,如果滞纳金过高,于理于法都不能支持。

回答(5):

其实借款合同中不应该叫滞纳金,而应该叫违约金。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约定的利息不能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超过的话就是所谓的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至于违约金这样约定是否过高,主要看是否明显超过给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法院一般会参照关于利息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利息的四倍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