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30日通知小赵,公司将与他解除劳动关系,同时按照公司的规定,支付小赵在职期间的薪酬。
因为,即使小赵是一个很优秀很出色的员工,但他的心态不好,他在观望。即使公司与他签定劳动合同,他跳槽的概率很大,这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也就是说小赵对公司没有归属感。
2、首先,A公司在招聘录用的过程中,可能录用人比较简单随便,没有做好应有的测评和考核。
其次,公司招聘人员在招聘录用过程中,没有执行好公司的相关的招聘制度,原则。
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处理事情不果断,决策力不强,同时招聘人员没有向小赵展示公司的特色,吸引住小赵这样的人才,没有宣传好企业。
1、立即辞退。
2、上班第一天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