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酒店开房间合法吗 不合法的话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2024-11-23 06: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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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女方满14岁那就不违法。如果你俩不以夫妻的名义长久居住在一块也就不违法,反之则违反法律,属于非法同居罪。

非法同居罪规定: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非法同居罪处罚: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

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1994年2月1日之前开始的,被认定为事实婚姻,所以可以定重婚罪,

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仅为非法同居,不可定重婚罪,但是可以成为离婚理由)。这样的罪名是既可以走自诉程序,也可以走公诉程序的案件。 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目前在国内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事实上非法同居只是个民事问题,而上升不到刑事问题的程度。也正是因为有这样错误的理解,才出现了有些非法同居的一方往往拿刑事责任来要挟对方,或者向对方索要巨额财产。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只要做到了有“证”而“居”,或者及时地后补结婚证,一切都没有问题了。

扩展资料:

我国法对非法同居的态度

根据《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相对方离婚的法定原因。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没有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该条规定的同居就是指的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的规定,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

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根据前述对非法同居的分类作为解释依据,人民法院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对于有配偶者与配偶者、

有配偶者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尽管人民法院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予受理,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2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对于无配偶者之间在非法同居期间有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作出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非法同居罪

回答(2):

只要:(1)女方年满14周岁以上;(2)女方未借此要钱,则两人都不犯法。

这个要分情况来分析:
一、男方为14周岁以下的
不负刑事责任
二、女方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男方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根据 2006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所以,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男少年,与幼女交往密切,双方自愿发生性交的,或者因受某些不良影响,与幼女发生性交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三、女方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男方为16周岁以上
根据2003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十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里面的“确实不知”,是指有些幼女生理发育较早,女性特征非常明显,身材高大,且虚报年龄,虽未满14周岁,但看起来已经是十八、九岁的大姑娘了,此时如果两人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四、女方为14周岁以上的
如果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则不构成犯罪。
但是如果女方借此要钱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综上所述,只要:(1)女方年满14周岁以上;(2)女方未借此要钱,则两人都不犯法。

呵呵,也许提问题者只是问成年男女朋友在宾馆开房是否犯法,没想到让我扯这么多,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刑法真是深奥,姑且扯这么多,本人才疏学浅,如果有错误的地方,请大家指出来

回答(3):

只是男女朋友开房间的话,是合法的。

女方14以下时,男生只有也是14岁以下才不违法

若涉及恶意传播性病等要另当别论。。。不好意思,偶扯远了。。。

给分?:P

回答(4):

(2)女方未借此要钱,则两人都不犯法
那么男方如果借此要给钱,两人犯法么?

(胡思乱想一闪而过的一个疑问…)

回答(5):

完全合法。但是女方要求在14岁以上,不然怎么样都算是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