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的适用范围中:不予受理原告起诉的 和 驳回起诉有什么区别

2025-03-20 21: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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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是指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例如: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不符合起诉条件、没有明确的被告、没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等等,直接由法院立案庭裁定不予受理或口头决定、告知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是指案件受理后经审查无诉因、被告主体不适格等等,是由审判法官作出的裁定,即在程序上对一个诉进行否定性评价。
至于不支持原告请求的,应当适用驳回诉讼请求,诸如证据不足、超过诉讼时效等等,是对案件进行实体审查后所作的实体处理。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