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葬入祖坟的资格,我首先想到了清东陵和清西陵的一个小细节,那就是清朝帝、后陵墓至道光以后就没有了“二柱门”,这是位于陵墓正门和“石五供”中间的石柱门,道光以后之所以没有了这种设置,就是因为道光之后的掌权者皆丧失了国土,包括慈禧太后。这就是清朝帝王之家的入葬规矩,丢失国土者没有资格设置“二柱门”,这与题中入祖坟的资格有着异曲同工之效。
所谓入祖坟的资格,无非就是考虑祖坟的风水和对后世的影响
“葬者乘生气也,经曰,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风水。”——《葬书》
我国古代丧葬是非常讲究的一件事,不仅礼仪繁琐,且对坟墓的选址看重风水,尤其是一个家族的祖坟选址,必须经过风水大师勘探,名门望族的祖坟皆不惜重金定穴,这些丧葬礼仪和祖坟风水也一直穿插于中华文化当中。如我们现在所说的“五服”,主要指的是亲戚间的远近关系,而它的由来却是丧葬期间的“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孝服,在传统丧葬礼仪中,男子穿不同的孝服为死者守孝,这个差异便是根据男子与死者的关系而定,故而演化成现在亲戚间的亲疏远近。
祖坟的选址也是如此,自古便有风水宝地的说法,古人认为祖坟的风水直接影响了家族以及后代的命运,故而选址尤其慎重。一旦祖坟的地理位置定下来后,就会围绕祖坟的风水定下诸多规矩,如祖坟之上不得有带刺的树、祖坟的四个方位不得有拐角或者水渠插入等。封建帝王有时会为了国运从祖坟下手,如明末摧毁金国的皇陵,意在斩断女真人的龙脉,保大明江山永固,这种行为看似迂腐,但也说明风水的影响在我国古代深入人心。
古代祖坟的风水也不光表现在坟墓本身,在长期的文化积淀中,很多种死者是对祖坟风水不利的。限制亡故者葬入祖坟的主要依据是婚嫁子嗣、死亡原因、职业影响。
婚嫁子嗣
“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元史·列女传》
一般来讲,男子未婚而亡没有资格入祖坟,男子未婚在古代被看作耻辱,适婚年龄的男子娶不到老婆属于光棍,这种人去世后入祖坟会影响后代的昌盛。一般人家会给男子另立一个坟头,而在大户人家,这种另立的坟头被称作孤坟,也会影响家族后代昌盛,故而在大户人家会以冥婚解决这个问题。如三国时期,曹操爱子曹冲未婚早亡,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们合葬在一起,而据曹操墓的发掘来看,曹冲坟属于安阳魏王陵系,故而说明冥婚解决了入祖坟的资格问题。
同样于女子未婚去世者不得入祖坟,这个很好理解了,因为女子是要嫁人的,女人一般是随丈夫入男方祖坟,并与丈夫合葬居多,还有陪葬、殉葬等形式。所以如果女子未出嫁便去世的,一般人家则远离祖坟另立“姑女坟”,女儿嫁不出去在古代也是一个耻辱的事情,排除外祖坟之外也是避免影响后代女子的婚嫁。为了解决女子孤坟的问题,在明末清初形成了名为“搭骨尸”的特色丧葬办法,即乡里乡亲之间,有男女未婚者去世的,搭伙儿下葬,男女双方家里结为亲家,称“骨肆凳尸亲”,趁着夜间把白事儿当喜事儿办,与此同时,入葬之后还要举行合婚祭,男、女双方的父、母等家属蚂雹迹边哭边道“大喜”,也属实奇葩!
子嗣情况是决定能否入祖坟的重要因素,古代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男子婚配后没有子嗣的可以通过兄弟过继,这种过继就是保留男子入祖坟的资格。而女子享受不了这种过继的红利,如果不能生育,最大的可能是被休,即满足休妻制度“七出三不去”中的“四十九以下无子闷并,不合出之”,其次就是入不了男方家祖坟。
死亡原因
古人对死亡不仅恐惧,而且敬畏。所以死者的死亡原因对入葬祖坟的影响较大,其中横死者不得入祖坟形成一个潜规则,这也是受佛教文化传播的影响,即因果报应、善恶轮回,皆会对子孙后代造成影响。
“是命终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内,念念之间,望诸骨肉眷属,与造福力救拔。过是日后,随业受报。若是罪人,动经千百岁中,无解脱日。若是五无间罪,堕大地狱,千劫万劫,永受众苦。”——《地藏经》
佛教里说的横死最主要的是非命死,即本不会死,但最终还是死了,如小病不治转成大病无救而终,这种死亡原因一般不会限制死者葬入祖坟。佛教中的横死还包括牢狱之灾至死、因杀戮过重突然暴毙、火灾、溺水、兽咬、坠崖、投毒、饥饿这八种。除此之外,古人比较在意的横死如女子产子时死去,这对丈夫和家族大为不利,一般不准入祖坟;又如患恶疾而亡,这对后代健康成长不利,不入祖坟。
再如幼子早夭的,自古的风俗讲究认为早夭的人属于天谴而亡,埋进祖坟会对这个家族以后的运势不吉利;自杀者则属于阳寿未尽而自己了断,是逆天而为,且属于大不孝,故而也不得入祖坟。这些因素也因人而异,但大部分汉族丧葬习俗会遵从,包括满清入关后,也学习汉人丧葬习俗,很多皇帝陵墓的地宫配殿里明明留下位置,却尝尝空着也不入葬后妃,其中就有这方面因素。
职业影响
古人职业影响入葬祖坟的资格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与子嗣、死亡原因有联系,二是与古代尊卑礼教有关系。
封建社会中,男子是宗族的附庸,女子是男子的附庸,男子的传宗接代是一个家族的任务与责任,如果男子从事的行业不能够另其担当传宗接代的任务,那么他就无法葬入祖坟,这与上述的子嗣原因雷同,例如太监、和尚。和尚本就属于寺庙体系中的职业,和尚去世自有寺庙安排,与家族并无干系;而太监在服役时间到期后,几乎无法回到家族生活,他们不仅无法传宗接代,而且是不完整的另类,古代社会中,若非家中贫困,谁也不会愿意做太监,这个职业既可怜,又可悲。
乞丐这个职业在古代并不是单纯的贫困潦倒之人,据史料记载,宋代时就出现了职业乞丐,他们是有组织有纪律的职业团体,但这部分人就是典型的不孝之人,即《孟子》里说的“惰其四支”者,这类人不论是社会地位,还是封建礼教,都是家族中的耻辱,是无法入葬祖坟的。
说到社会地位,就不得不说我国古代流行的“三教九流”的说法,正如《礼记》所说“棺有厚薄之度,人有贵贱之分”。三教顾名思义是指儒释道三教,九流则通过社会发展及分工而分为上中下三等,对于社会行业也有“三教九流、五行八作”的说法,这就体现了我国古代社会的行业尊卑,许多行业是遭人唾弃和看不起的。
基本说来,不受人待见的职业总结为:一流戏子,二流推,三流王八,四流龟,五剃头,六擦背,七娼,八盗,九吹灰。二流推指的是车夫一类的职业,王八就是巫婆一类跳大神治病的职业,龟就是指半夜敲钟的更夫。
戏子不用多说,在古代最受唾弃的职业,他们是无情的代表,也是富贵人家的玩物,一个家族如果出了一个戏子,那便是家族的耻辱。值得一提的是古代娼妓并不是一类人,娼是出卖肉体,在红楼工作,而妓只是卖艺,在青楼工作,所以古代大户人家娶青楼女子,没人说娶红楼女子,由此看来,妓与戏子算是一类职业,同样不受待见,即使被娶入大户人家,也入不了大户人家的祖坟。
跳大神的巫婆与相士、算命先生属于同一种,他们往往存在泄露天机的问题,这类人在阳间饱受追捧,而到阴间要受到制裁,所以入不了祖坟。再说一下剃头匠,这在古代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古人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减掉头发如同割下头颅一般,三国时期曹操的座驾踏入农田,他便削发代替削首,以明军纪,可见剃头匠干的是如同“杀人”的买卖。与此相似的就是刽子手和屠夫,这两大职业是真正的杀戮过重,此类人不宜入祖坟。
综上,古代许多职业限制死者入祖坟,主要是封建思想造成的,放眼今天,过去的戏子类似今天的娱乐明星,反而成为社会的上流阶层,这也得益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物质文明充足的今天,人们更加追捧精神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