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
现金指各主权国家法律确定的,在一定范围内立即可以投入流通的交换媒介。它具有普遍的可接受性,可以有效地立即用来购买商品、货物、劳务或偿还债务。它是企业中流通性最强的资产。可由企业任意支配使用。
现金是我国企业会计中的一个总账账户,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列作流动资产,但具有专门用途的现金只能作为基金或投资项目列为非流动资产。
现金是通用的交换媒介,也是对其他资产计量的一般尺度,会计上对现金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现金仅仅指库存现金,即企业金库中存放的现金,包括人们经常接触的纸币和硬币等。广义的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三个部分。
备用金金额固定,实行先领后报,用后实报实销,同时按实际支出数足备用金,这种方法也称为定额预付法。在我国会计核算中,备用金一般作为其他应收款,而不作为现金。
商家拒收现金是违法。
广东省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陈北元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陈北元说,从这条来看,人民币就是指纸币和硬币,通俗来说就是现金,拒收人民币指的也就是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
扩展资料:
陈北元说,消费者应当可以在现金、银行卡、手机或其他设备支付等方式中进行选择,商家不能也不应该强制用户仅用银行卡或手机进行支付。否则,商家替用户进行支付方式的筛选,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社会快速发展,效率要追求,但毕竟移动支付还是存在门槛,不能在这个过程中忽视了一部分人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有关负责人说:“但也要明确,禁止拒收现金并不等于只收现金或拒绝其他支付方式。”
“商家强制移动支付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是不公平的。”陈北元说,多种支付方式并存,最大限度照顾到大家的感受,才更能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兼顾。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拒收现金 违法!
拒收现金属于违法的行为,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四条 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人民币依其面额支付。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合理需要的原则,办理人民币券别调剂业务。
第二十五条 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纪念币的买卖,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币管理条例
违法。
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特定版别的人民币的停止流通,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兑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第二十二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第二十三条 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和残缺、污损的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回收、销毁。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商家拒收现金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