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
在京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申请补领的。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暂住地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一)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二)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三)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
(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日内
在北京异地办理身份证换领和补领的业务受理时间是20天以内,需在京工作、学习半年以上,手持北京核发的有效的暂住证以及工作居住证到北京364个派出所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办理。而换领证件的还需要携带原居民身份证。
申领人可就近在北京市城区近郊区范围内的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远郊区的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分局,可以到所在的城区派出所或者户籍大厅申请办理。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