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对贪腐零容忍,为何明王朝扼制不贪腐之风?

2025-03-23 13: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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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苦农民出身的朱元璋,深知贪腐对政权肌体的腐蚀作用,他对贪官污吏零容忍,铁腕治腐,为什么明王朝还是没有扼制住腐败蔓延?朱元璋也制定了非常严酷的法律来治理贪官,他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而且刑罚的方式也颇为残酷,在对贪官污吏实施的刑罚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凌迟,把人绑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后来他又发明了剥皮填草,就是将贪污官员处死后,把贪官的皮剥下来,然后在皮内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并挂于公座之旁,供众人参观。

在朱元璋当政时期,最著名的有如下几个惩治贪官的典型,第一个是“怒斩工部侍郎”。

工部左侍郎韩铎自上任后的一年内,伙同工部郎中丁嗣忠,翁经正,员外郎胡顺华,姚能玉等官员,先后卖房工匠二千五百余名,从中谋取暴利一万多贯,盗卖芦柴二万八千多捆,得钱钞六千余贯,还盗卖木炭八十多万斤,得钞一万六千余贯等等,这件事让朱元璋大怒,而且这个韩铎在去年年低还受过朱元璋的嘉奖,在抓捕韩铎同党几人时,他们都进行了招供,当朱元璋刑讯韩铎并招同犯对质时,韩铎还进行无谓的狡辩,朱元璋一气之下责打韩铎100大棍之下,韩铎还是咬牙不承认,等朱元璋气的准备再打100棍时,韩铎才认为这次是避不过了,只有老实交代,韩铎和翁经正,丁嗣忠被凌迟处死,夷其三族,胡顺华等都是剥皮楦草刑,夷其三族,如此重刑可见朱元璋对贪污之者深恶痛绝!在处理完韩铎事件后,朱元璋讲了一句话“朕以为,不仅仅贪钱,贪物者为贪官,贪声贪色者,贪权势者,贪奉谀者,贪享乐者,都是贪官!廉能之官犯有过失,朕能宥免,其余之贪者,摇政害民,罪虽小也要重惩!”由此可见朱元璋对惩治贪污者的决心。

第二个具有代表的惩贪事件应该是“大义诛侄儿”。

朱元璋在当吴王之后,对大臣的疑心也日益加重,他精选了一大批人担任检校,专门监视重要官员。在这种特务组织中,既有文官,也有禁卫军官,还有和尚。虽然对大臣疑心太多有所不对,但也可证明朱元璋惩治贪污的决心。朱元璋有个远房侄儿当时在定远做知县,恰逢监察御史郑士元奉命到滁州巡查,在返京途中经过定远县,发现了定远的税官很多,而且乱收税。跟当时的朝廷规定:杂粮十石以下及小本生意者不抽税相违背,据野史记载,连卖一担米,一篮鸡蛋,一捆柴,一筐青菜都要收税。(想想都可笑,朱恒竟然贪到这中地步。)当朱元璋听到这种事情以后,非常震惊,因为据了解,按当时的大明律规定,擅自乱设税种,乱收税从中谋私者,要判处死刑的。其实在此之前,朱元璋这个侄儿因贪污筑城款一千贯,被朱元璋重责一百大棍,并削职为民。现在,朱元璋又听出了此事,可想而知是如何的暴怒,还、有个值得介绍一下,这个朱恒是朱元璋远房哥哥的唯一独苗,要不在上次贪污中,就被朱元璋给杀了,为了查明真相,朱元璋亲自去了定远,(中间还有件小事,也体现朱元璋惩治贪官的决心,在途经滁州的城墙边上遇到三百余名捆绑一名军官恳求皇上严惩贪官。经调查,情况属实,当众将其凌迟处死。)在明查暗访中,当整个事情浮出水面的时候,朱元璋简直都气疯了,既心痛又无奈,当朱元璋的堂哥来求情时,弄的心情大乱,最后为了整个大明江山,不得亲斩侄子,受此案所诛杀的贪官达数十人,其中有数人被诛三族,可以说朱元璋此次诛杀侄儿,朝野震惊,有效的遏制了明朝贪污之风。

朱元璋那么重的刑罚也压制不了明朝的贪腐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朱元璋反腐行动是自上而下的皇权行为,法外酷刑的泛滥说明了朱元璋并无意于建立一种良性循环的法律体制,而更多的是制衡贪污的官僚集团,

二、官员的低薪制又加剧了腐败的蔓延。如果不贪污,一个大明的官员根本活不下去。让人人都当海瑞那样的清官是不现实的。

三、反腐缺乏标本兼治,虽然朱元璋设立了御史台、并且定期考核官吏、建立特务机构锦衣卫、还允许老百姓告御状等制度,但朱元璋并不寄希望于制度的运转,而单纯靠个人意志来反腐。这也导致了被权臣之间互相利用,而且使反腐变成了快速追求利益的方法。著名的胡惟庸和蓝玉两案,前后历时十四年,牵连至死的有四万五千多人,无数人财产或者充公,家人被发配。导致了大量的利益被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