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黑名单可以做企业法人代表吗

征信黑名单可以做企业法人代表吗
2024-12-04 22:31:1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因此,征信不好是否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当从三个方面分析:第一,如果个人征信仅有部分瑕疵,比如信用卡逾期记录、贷款逾期记录等,则不影响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第二、如果个人征信负债数额较大,而且已届清偿期尚未偿还的,则可能会影响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第三,根据关于印发《“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如果个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综上,个人征信不良是否影响其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当从以上三个方面分析,如果征信状态不良,即使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也会对企业贷款、融资等产生不良影响。法律依据:《“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三、信用惩戒的范围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以上两条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回答(2):

不可以。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扩展资料: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

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出现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该企业法人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法律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回答(3):

征信跟当法人没必然联系,不影响

回答(4):

按理说不可以……
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回答(5):

个人在银行黑名单是不影响做法人代表的,但只是不能办理贷款业务。出黑名单以后才可以。
黑名单数据在央行个人征信系统里保留五年,破产等特别严重和明显恶意的负面信息保留十年。超过保留期限,负面记录就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被删除。要想消除,只有等待五年时间,过了五年的追溯期,银行会自动取消黑名单,但是请注意,如果当初用户行为过于恶劣,银行可以要求继续追溯一次(提供相关证明,如说多次上门不还,恶意诈骗等证明),也就是说还得延续五年,甚至是永久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