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是未经他人同意,以秘密方式对他人进行拍摄的行为,这是对他人权利的侵害,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偷拍者可能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侵害隐私权等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3、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偷拍不犯法的。有具体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扩展资料
偷拍者应该承担的责任
1、行政责任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十五条规定,侵害隐私权等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3、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偷拍是未经他人同意,以秘密方式进行拍摄他人的行为,这是对他人权利的一种侵害,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构成对妇女群体整体上的威胁。《民法》有明确的隐私权保护条款。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隐私权的范围包括:与自己的身体、身份、特征为内容的基本信息和资料;与自己的生活经历有联系的社会性的信息和资料;与个人领域相关联的一些与自己的社会活动有关系的信息和资料。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没实施前,遇到偷窥或偷拍他人隐私的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与之相近的第19条的“扰乱公共秩序”罚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或15天以下拘留,但无具体可对应的偷窥等条目。而《治安管理处罚法》把这一违法行为专门列了出来,并归在了侵犯人身权利这一类违法行为里面: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偷拍本来就是违法行为,如果再将偷拍的照片在网上公开,使其得以传播,从道德的角度看,这是对当事人的名誉及身心造成了伤害,同时也让人民群众没有安全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从法律的角度看,它侵犯了肖像权和名誉权。打击偷拍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给公民生活安全提供更全面的保障,绝不是一件小事,应引起社会、国家以及立法者包括全民族的足够重视。
但是,要看你拍什么了!如果你拍摄动作或者人物,那我认为你既然在公共场合,那就可以被拍。但如果虽然是公共场合,但与事件、新闻、甚至景色无关的个人隐私,那就不能拍了,比如有的人喜欢坐5路车从上向下看路边女子的胸。。。。类似的就不应该了。。。
但如果偷拍如小偷小摸、赌博、骚扰等
如果这类偷拍用来作为线索提供给警方,而且违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觉得这类偷拍应该不同于偷拍“靓女”那种侵犯肖像权、私隐权。
最重要是要拍到 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构成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要件为:1、未经其本人同意使用。2、该使用是以营利为目的。结合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偷拍来看。我们承认偷拍当然没有经过其本人同意,但是该偷拍后经过有关媒体公开的目的并非为了营利,而是为了查处和警示违法行为。由此可见,这不构成侵权。还有人认为,在偷拍交通违法行为的时候,可能涉及到在场的其他未违章的公民,他们的肖像也被同时公开,对这些人构成了侵权。对此,笔者的回答同样是否定的。理由仍然是基于没有营利的目的。由此可见,这种偷拍和曝光并非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同样,在公共场合实施的任何违法行为没有个人隐私可言。
--------------------------------------------------------------------------------
醉醉开心,2008-05-17 00:33:29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应以事实为依据。同时,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证据的种类包括视听资料。因此,这样的照片属于合法的证据材料,完全可以依据该照片认定行为人的交通违法事实。
--------------------------------------------------------------------------------
一杯茶品人生,2008-05-17 00:35:42
偷拍、公示措施的合理性、必要性和社会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