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车库没有独立的产权,只能作为附属房依附于主房上体现在房产证上。除非你说的车库是有独立产权的,也就是在前期购房的时候是单独写的一个合同,这样的可以单独出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
因此若不能办理产权,车位(库)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合同没有法律保障,对买方来说风险很大。
扩展资料:
无产权证的地下车库或者车位不受保护,当发展商把广大业主共有的车位私下卖掉,由于这些产业并非属于发展商的,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
这些没有产权的共有车位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小区业主有权向法院申请撤消发展商对这些共有车位的买卖合同。合同撤消后,购买这些私卖车位的业主只能向发展商追讨购车位款项。一旦房地产商“跑路”,业主的钱就存在追不回的风险。
地下车库或者车位因为没办理产权登记,有可能被开发商二次甚至多次销售,有的开发商迟迟没办理这个“确权”手续,使得买了车位的小业主始终拿不到产权证。
如果开发商等车位涨价时再办确权手续,把车位以高价第二次卖出并帮第二买家办理完过户,那么第一次的买家反而成了被赶走的那个。“法律就只承认已过户的车位”。
不可以,车库没有独立的产权,只能作为附属房依附于主房上体现在房产证上!除非你说的车库是有独立产权的,也就是在前期购房的时候是单独写的一个合同,这样的倒是可以的!
不能,去房管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