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按照审理的案件实行一次审理即告终结的制度,所作出的判决不能上诉,作出判决后如出现新情况,可以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但选民资格案件除外。
按特别程序审理案件有,选民资格的案件,宣告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案件一审终审,不能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