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酒类
香港规定,凡年满十八岁的旅客,可以免税携带1升在摄氏20度的温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浓度以量计多於30%的饮用酒类进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
持香港身份证的旅客,则必须离港不少於24小时才可以享有以上豁免数量。
以下各种酒类须按所列的税率缴税,税率以价值的百分率表示:
1. 在摄氏20度的温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浓度以量计多於30%的酒类 税率100%
2. 在摄氏20度的温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浓度以量计不多於30%的酒类,葡萄酒除外 税率0%
3. 葡萄酒 税率0%
如无可用资料或资料不足,以致海关关长(或关长为评定须缴税款而授权的任何人员)无法釐定在任何时间以一批托运的形式进口而分量少於12升的酒类的价值,则他可按每升$160的税率评定该批酒类的须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