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2年我国政府决定进行外商投资零售企业的试点起,中国便开始了商业领域对外开放的步伐,目前国务院已正式批准了20余家中外合资经营的零售商场(其中包括2家中外合资连锁企业)。加之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方式批准的近300家中外合资零售企业,中国商业的对外开放已初具规模。
商业领域对外开放利大于弊
我国商业的对外开放虽只短短几年,但对我国商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已经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首先。外商带来了国内商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短缺的资金。目前,国有商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很高,债务包袱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同外商合资不仅可以带来资金,而且还没有债务负担。据统计,国务院批准的20家中外合资零售企业,外商出资总额达到7亿美元以上,有效地缓解了国内商业企业资金严重匮乏的局面。
其次,外商带来了国际上先进的现代化营销方式和管理经验。目前已经开业的试点合资零售企业,在商场设施、购物环境、商品质量以及营销观念、管理模式、服务文化上,都处于领先水平。这些合资商场销售的商品,80%以上产自中国(包括“三资”企业)。这说明,其较高的销售额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主要来自先进的营销方式和科学的管理。
再次,外商利用其自营进出口经营权。从中国采购商品,在本公司的国外零售网络中销售,扩大了中国商品的出口。据统计,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美合资深圳“沃尔玛购物广场”及其母公司,直接和间接从中国采购商品出口的数量,每年达到100亿美元左右,大大高于该公司进口商品到中国国内销售的数量。
此外,适度引进外资还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十五大以后,国有经济将要逐步从商业领域收缩,而其他经济成分的流通企业目前还难以承担稳定市场的职能。通过引进外资,成立由国有商品分销企业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大型合资企业,利用国外资金和管理技术,优化、提高国有经济的质量,有利于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
诚然,与进入国内商品市场的外商相比,我国的商业企业在资金实力、营销方式、流通技术、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国内零售企业在销售额、利润等方面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而且,随着中国将加入WTO,这一影响可能更趋激烈。但瑕不掩瑜,综观全局,商业领域对外开放利大于弊当为定论。
外资进入对我国商业有哪些影响
具体分析外资商业对我国的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国内商品零售企业所受到的冲击将是有限的,大体上可以在能够承受的范围以内。
首先,从目前外商进入中国国内市场的现状看,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很低,尚不会对国内市场构成大的影响。据国家统计局资料,1999年全部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的零售额,只占当年全国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6%。加上各地变通成立的外商投资零售企业,只占全国消费品市场份额的2.6%左右,这对整个中国消费品市场的影响是很小的。
其次,从目前中国政府开放国内市场的政策看,商品流通领域改革如在外资零售企业开放的地域和数量方面的步子很快,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同其他一些原来对外开放程度较低的行业相比,商品流通企业受到外商投资企业的冲击肯定会小一些。
再有,目前国内商业领域的竞争己相当激烈,新的流通企业包括外商流通企业己很难进入。不可逆转的买方市场状态,众多流通企业的激烈竞争,持续两年多的零售价格负增长局面,不断下降的流通平均利润率,不仅给中国的流通企业造成巨大的经营困难,对外商投资流通企业同样是难以逾越的障碍。目前已经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商投资流通企业 ,不少仍然处于亏损经营的状态,从近两年实际情况看,外商在中国开设零售企业的势头已经明显不如前些年。
——国内商品批发行业将受到较大的冲击,生存和发展面临一定的危机。
这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从批发和零售企业的现状来看,国有商业批发企业自80年代中期日用工业品市场放开以后,一直处于困难的境地,国有商业批发企业全行业亏损已有多年,近4年的亏损额超过了国有商业零售、餐饮、商办工业企业的盈利额,造成国有商业企业全行业亏损。国有物资企业在1994年生产资料市场发生变化以后,已经连续6年全行业亏损。相比之下,国有零售企业尽管也遇到各种困难,但总体经营状况仍然较好,大型商业零售企业一直保持经营盈利,在大中城市中仍然处于市场销售的“龙头”地位。实力不同,与外商在国内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自然不同。
第二,从批发和零售企业的性质和特点来看,随着信息和交通条件的进步,批发企业的商品辐射半径,从理论上讲是无限的。如新的电子商务浪潮,将主要在企业对企业(B2B)的领域发挥优势,使得一个大型批发企业的产品可以销往全国,甚至全世界。因此,外商只要在国内设立少数规模宏大的批发企业,就可以充分利用规模效益取得竞争优势,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