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假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婚假是放几天假,薪水是怎么给的?还有什么别的优惠政策没?
2024-11-17 02: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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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婚假天数:通常按3天计算。 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2、晚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 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 3、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 4、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三条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5、中国人民解放军: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八条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

回答(2):

婚假: A)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B)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薪水按上班的给。 其他没什么优惠了。

回答(3):

一般情况下为1—3天,《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各地计划生育条例又有具体规定,比如《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参考资料: https://gss0.baidu.com/70cFfyinKgQFm2e88IuM_a/baike/pic/item/b13fd480c57fbfc89123d9cc.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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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婚假3天,晚婚假再增加20天,薪水照发,不受影响。奖金要看各单位的效益,不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