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派出所开死亡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2024-11-10 12: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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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正常死亡者,不需要到派出所开死亡证明。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意见》明确,公安派出所不再开具20类证明。其中包括:

对于需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等6类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事项,根据情形分别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使用部门核查,或者依法办理公证。对涉及公安机关职责的事项,公安机关给予必要协助。

也就是说在医疗卫生机构外未经救治死亡的居民,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其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非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亡证明

    回答(2):

    1、基层组织(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出具死亡证明;
    2、户口本;
    3、家属身份证(去办事家属)。

    到当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即可。

    回答(3):

    致电本地派出所问下吧

    回答(4):

    停麻烦的
    死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