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W条款只是付款条款,规定的是出口运输的费用和责任,并非规定由谁出口。出口报关单据还是要你们出具的,报关单,核销单,提单也还是要给你们的。如果货代代理报关,这相当于货代公司作为外贸公司用RMB购进你们的货物,然后出口; 而你们只是在做内销,将货物卖给了货代公司而非国外客户。既然是内销,进行的是RMB交易,不可能涉及外汇,银行不会接受的。另外货代是不可以与外贸公司混淆的。如果货代代理报关,必定是货代从某外贸公司处购买单据或委托某外贸公司代理出口。如果货物已经报关出口,理论上你们是无法结汇的,除非你们与给货代提供出口单据的外贸公司之间另外有一个代理出口合同,报关单出具的双抬头,即你们作为工厂,外贸公司作为出口商,报关单上同时有你们两家的名字,这样结汇核销都没问题。
对出口而言,EXW与FOB的唯一区别就是前者无需支付出口报关费和内陆运输费,所有的出口单据包括报关单、核销单,还是由卖方提供的;
具体到中国的话,你们如果作为卖方,提供全套出口报关单据给客户的货代,货代报完关,退单给你们,后续程序你们一样操作,包括结汇、退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