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场上为什么要有越位这一规则?

2024-11-16 12: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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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先来说说什么是越位,当球传出的一刹那,进攻方有人站在对方所有防守队员的后面(不包括守门员在内),并参与进攻(拿球或策应),就算犯规。
再说反越位,越位是所有防守队员向前压,从而造成越位,那么反越位就是依靠速度(大多数这样)来在我方对方穿直塞球的一刹那摆脱对方最后一个防守队员从而对守门员形成单刀球的局面,这就是反越位

我方防守的最后一名队员站的位置为一条直线,当对方进攻球员A越过此条线时(不要误会,还没越位),对方另一名队员B从这条线前传球给A,此时即可判定A越位~!
足球为什么要定越位的规则呢?我的想法是,限制进攻,提高足球的可看性~!这就是为什么足球进一个球跟篮球进了个两分有那么大区别的原因~!
什么是反越位?----先要理解现代足球的一大防守战术:“造越位”——后卫把防守位置向中场靠近,以限制对方前锋游离的范围~!而反越位既是进攻方利用对方造越位时的时间漏洞,给敌人致命一击:比如:让前锋A与对方最后名后卫平行站位,此时B传球至线后,A快速前插,完成进攻~!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国际理事会关于越位决议:

1.判断越位,是以同队队员将球传给他的一刹那,而不是他接球时。如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2.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

参考资料:http://www.flashku.com

回答(2):

根据足球有关的史料记载,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当时的足球技术水平还不高,战术也比较简单。场上十一个人所排列的阵型既不是今日大家所常见的“四三三”,也不是“四四二”。那时常用的阵型是“二一七”或“二二六”,前场往往有六、七个前锋参与进攻,而只留下三、四个队员进行防守,在这种进攻人数明显多余防守队员的情况下,攻守很不平衡,严重地影响了足球技、战术的发展。为了对进攻队给予适当的限制,使比赛能够更精彩一些,于是便产生了“越位”规则。它的正式条文是在1874至1875年的足球规则中开始确定的。但当时的越位规则跟现在的越位规则是不一样的。当时规定,凡攻方队员前面只有对方两个人(包括守门员)时,该队员就算越位了。从此,足球比赛就从无越位限制变成了有越位限制,队员在比赛时,特别是在进攻时就不像以前那样简单和无拘无束地进行了。

以后,在比赛实践中,对越位规则的内容又不断地进行了修改,其中1925年的那一次改动得最大。那就是规定在进攻方传球时,接球队员的前面只有守方一个队员时(包括守门员)就算越位。这种新的规则一直沿用至今,没有过太大的变化。它对现代足球运动的发展和提高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它不仅加重了防守的任务,促进了防守技术和战术的发展,相应的也促进了进攻技、战术的发展和提高,使足球运动技术、战术内容显得丰富多采了。

回答(3):

这样更刺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