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买房子,如果是沈阳市内地区间的户口落户转移,只要契证或者房产证即可;如果是非沈阳市内的外地人在沈阳买房子,光有契证是不行的,必须要有房产证的。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转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市内户口迁移需满足在落户地实际居住的要求,提供户口簿、身份证、落户地房屋合法手续(房证或契税证)、申请书等手续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外埠人员在沈阳市购买成套住宅(商品房、二手房无面积和金额限制)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准予其本人、配偶及同住的父母、子女户口迁入我市(18周岁以上子女可以单独迁入)。
外地人员落户到沈阳,目前主要有三种政策:
一、在沈阳购买商品房,取得合法的房屋产权证后,可以落户。
二、在沈阳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有一定的学历,可以按照引进人才的落户方式。
三、按照最新的积分入户政策,居住满一年以上,办理过居住证的,在沈阳缴纳社会保险,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60周岁以下,积分达到120分的,可以按照积分落户政策办理入户。
在购房落户政策中,买住宅没有面积限制;买非住宅类的商业网点,要求50平方米以上才可以办理入户手续;新建的办公用房需要80平方米以上。
必须等到房证下了以后,才能办理落户。
步骤1:到房产大厦查档(100元),证明此房产证是真实有效的。
步骤2:拿着查档证明,房证,契证,户口本,身份证,单身证明(夫妻双方结婚证),户籍证明,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申请。(单身证明要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开。)
步骤3:派出所同意落户后,到派出所取准迁证。
步骤4:拿着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户口迁移。
步骤5:在新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
契证不行,还得有房产证才能落户.
1.先回原户口所在地开户口证明,单身的需要开婚姻情况证明,结婚的要拿结婚证,再写一份落户申请,在要落户的户口所在的派所出会给开出准迁证.
2.回原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
3.落户.
房子入住了 ,有准主通知单,有契税证,大发票,在沈阳有中专以上学历,在沈阳就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履行一定手续,可以落自己房子位置。落户流程单需要到和平区中山广场老公安局东侧的小胡同里,市局户政处4号窗口办理。
连续办5年居住证可在沈阳落户
按《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细则》规定,连续5年办理《居住证》的市民5年后可在沈阳落户。对长期在沈阳市生活、在沈阳市连续办理《居住证》且参加社会保险达5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的,准许户口迁入沈阳市。办理居住证的时间从2013年1月2日开始计算,必须是在同一区、县(市)范围内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达5年以上(连续居住并且办理《居住证》不得中断,如果中断则需重新计算时间)。预计到2018年符合相关条件的首批人员就可在沈阳落户。
买房落户房证下发就可办
按相关规定,通过购买、继承、赠与、自建等合法途径获得房屋所有权,准许其本人、配偶、同住(指户口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未婚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沈阳市。购房落户的,购房者本人如已婚则不得夫妻拆户办理,必须共同迁入。购房者18周岁以上未婚成年子女可单独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但未满18周岁子女只能与其父母一同办理落户。房证下发就可以直接落户。
应届毕业生可落户于亲朋好友家
目前,沈阳市在应届大学生落户方面的政策相对宽松一些。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本科)只要愿意到沈阳就业,可以先行办理落户手续后找接收单位。外埠生源毕业生到沈阳就业,户口可以根据自愿选择落在亲朋好友家甚至是单位同事或者落户于毕业生集体户口,前提是必须征得户主本人同意。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择业期二年)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先落户后就业;专科学历的毕业生(择业期二年)落户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关于买房落户政策,具有以下三类情况之一者可以给予落户。
第一,外埠人员在沈阳国有土地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取得合法产权手续的,准予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及共同居住的父母在沈阳市落户;
第二,现役军人在沈阳购买商品住房,凭合法产权手续,准予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及共同居住的父母在沈阳市落户。夫妻双方均系驻沈部队现役军人,在沈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新生儿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户口;
第三,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可采取“先落户、后择业”的落户政策,对于具有普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在沈就业,并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准予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迁入沈阳市。
此外,公安部门还推出了一系列落户新举措,像在沈阳集体土地购房或自建房的农业人口,取得产权证后,产权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及共同居住的父母可申请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后,在当地落农业户口。在沈阳集体土地购房或自建房的农业人口,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产权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及共同居住的父母,可申请在当地落非农业户口。
投资沈阳经济也可落户
一、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连续2年年纳税3万元,或当年(12个月)纳税5万元,在沈阳有固定住所的,准予业主或个体工商户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户。
二、委托经营、租赁沈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从委托经营、租赁之日起,连续2年年纳税额超过10万元,准予经营人或其直系亲属、企业专业人员中,办理1名未婚人员落户我市。2年后年缴税金每满10万元,在上述人员中增加1人落户。
三、外埠人员投资社会公益事业10万元以上,准予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沈阳落户。四、外埠人员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使用沈阳失业下岗职工30人以上的,准予投资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沈阳落户。
五、外埠人员具有普通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并在沈阳就业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准予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迁入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