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细则》,夫妇一方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两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60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8平方米(含)以下条件的家庭方可申请购买。按南京市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经本人申请,区房改和市房办初审,且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等程序方可购订。---以上条件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