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只负责总公司的联络业务,无实际经营,那么在当地就不需要做税种限定。具体应该怎么办理?

2024-12-05 16: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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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只负责总公司的联络业务,无实际经营,也要做税种鉴定,可以向税务局说,我们是非独立核算,税款汇总缴纳(总公司缴纳).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原则和总公司一致,无需单独填写.办完分公司执照,就到税务局办理注册税务登记证(非独立核算).办事处的机构依然存在,可以到当地贸易发展局或者投资促进局办理,办事处不能从事经营,故不缴纳营业税,由总公司统一开具发票,统一交税.办事处不存在交税,所以不存在零申报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