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于18世纪的马尾假发和长袍服饰,一直以来都是英国司法系统的象征。
现在只有英国和少数几个国家的法院系统保持这种习惯...
历史记载,律师的黑袍最早可以追溯到1685年,当时是悼念查理二世驾崩所穿的丧服。
假发的使用始于18世纪初,那时戴假发是欧洲社会的时髦装束,只有达官显贵、王公贵族和法官律师等有身份的上流人物才能戴假发,从此逐渐形成了风气。
现在法庭所用假发的样式是1822年设计的。
目前的法庭假发主要有两种样式,一种是长可及肩的长假发,是在盛大活动和礼仪场合中戴的;一种是只盖头顶的短假发,是在平时法庭上戴的。
这种装饰下的开庭,给人一种非常庄重礼仪化的感觉。据说,法官穿上黑袍、戴上假发,就可以掩去其本来面目,去除私心杂念,成为法治的化身,公正无私的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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