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多,如果离婚彩礼能返还吗?

2024-11-08 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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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结婚时给付女方的彩礼,在离婚时能不能退还,一直是一个争议非常大的问题。这个首先是双方协商,如果能就彩礼退赔达成协议,就按协议办。如果达不成协议,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一般会根据彩礼数额的多少、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长短、彩礼对双方家庭生活的影响大小、当地存在的缔结婚姻是否给彩礼以及离婚是否退彩礼的民俗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彩礼数额较大,婚姻存续期间短的,法院会判决退还部分彩礼的。

回答(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中,“生活困难”的认定:

根据《解释一》是指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解释二》“生活困难”的解释,应当与《解释一》相一致,同样应为绝对的生活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一方靠自己的力量生活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的财产受到损失,不是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国虽然不承认婚约的法律效力,但合法的婚约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故如果要求返还彩礼的一方对婚约的破裂存在过错,而另一方并无任何过错,即使请求方存在生活困难,也不应再支持其返还彩礼的请求。比如请求返还彩礼方婚内出轨并离家出走,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离婚诉讼中其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法院不应支持该请求。

司法实践中对于彩礼返还请求的处理:

(一)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二)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三)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四)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五)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返还;

(六)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

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在一般情况下,彩礼赠送了是不能返还的,但是如果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

回答(3):

若结婚没多久就离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回答(4):

不能,因为已经结婚一年多了。

回答(5):

都已经结婚一年多了,彩礼钱肯定是不会退还的。如果没有结婚,那可以商量。但现在已经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