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新课改高考方案,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今年,我省首次由浙工大、杭师大尝试深化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探索把高中会考成绩和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作为报考条件,将考生的高中会考成绩、高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