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会不会因为病历写错就不理赔了?

2024-12-02 1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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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实际的保险理赔中,哪怕被保险人在投保的时候名字写错了,或者在发生保险事故的时候真的改名了,这都不会影响保险理赔的。保险是严肃的合同行为,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对象是保险标的(专业术语,就这个事情里面来说,大家就理解成被保险人的身体和生命吧),而不是保险标的叫什么名字。只要能证明这个人就是被保险人,那么哪怕名字从张三改成李四也不会影响理赔的。怎么样证明是这个人呢?一般是身份证号码,但是我也处理过一起身份证号码错误的案例,也不难,相关部门出具相关合法的证明就行。顺便吐槽一下,我还真只能写相关部门,因为每个地方政府对这个的责权部门都有点不一样。

回答(2):

保险公司的确会对保险事故进行暗访,这是保险公司的权利,不过一般保险公司的暗访会做得比较漂亮,比起举例的这个,保险公司一般会买好花或者其他营养品(根据事先了解到的情况,如果已经病愈了,就送花多一点。)去医院探望,探望过程中会在征得被保险人、投保人或者其他相关利益权益人同意的前提下,对保险事故进行询问或者了解,询问过程中可能会拿出调查问卷,或者笔录等模式,也可能什么都不拿,就是问几个问题,不做记录,这取决于保险公司对事故的判断情况,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保险公司有严格的流程的。

有人会质疑说你们是大公司,比较正规,但是难免小公司就不会啊,这我想做一个解释,不管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应该是符合行业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办事的,无论哪家公司都不会就凭一个陌生人一句话就回复公司该赔还是不该赔的。如果就是这么简单就不赔,那么就会显得保险公司太不严肃了,也显得保险合同太不严谨了。另外,普及一个普遍性的利剑错误,保险公司是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事故进行理赔,和投保人人没关系,除非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但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提出“他不是我们投保人”就不理赔的说法,不过这点就和我不懂医学术语一样,非保险从业人员说错都是无可厚非的。

回答(3):

首相,保险公司是商业公司,目的还是盈利的,而不是慈善机构,所以当一个已经罹患重大疾病的患者来保险公司说要交5000块钱的保险,然后马上让保险公司赔50万的亏本生意,保险公司是不会干的。而保险公司的健康产品就是卖给健康人的,这没有不合理,因为每一个病人在患病前一分钟,都是健康的。比如我今年34岁,身体健康没有任何不良嗜好,是不是我就不用买保险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我永远不知道明年我会不会得癌症,所以我要在今天做好未来可能发生风险的应急预案,买保险是其中一种方法,有人说可以靠自己存钱;或者找亲戚朋友借钱;再有就是我的钱已经花不完了,不用保险;这些都是你可以选择的方法,保险仅仅是其中一种,而且也不是必选的,但是比起其他方法一定有其优越性,最终还是要投保人,被保险人自己选择。

回答(4):

谢谢!保险一份契约式合同,所有的保险责任都是以合同的文本为标准。有些人买了保险,可是到理赔时发现理赔不了,为什么呢?其中原因种种,到最后保险成为骗人的了!

1.没有买对保险。保险分为裸险,半裸险,全险。

裸险:只保身故,只有死了才可以理赔。

半裸险:保身故和重大疾病,只有身故或者重大疾病了才可以理赔。

全险:保身故,重大疾病,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住院医疗等。

可以有些人只购买了其中一个险种,比如只买了裸险,那么如果因疾病或者意外住院了,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就没有办法报销。就像冰箱和空调都是制冷的,但是冰箱不能当空调用,空调不能当冰箱用一样的道理。

2.保险代理人的误导。有些保险代理人在卖保险时,为了能够尽快签单,而夸大了保险的作用。明明只是买的理财型保险,却要告诉客户什么都可以保,当客户住院后去报销时发现被骗了。其实并不是保险骗了人,而是人骗了人,因为保险只是风险转移的工具。

3.资料不齐全:由于理赔资料不齐全,或者资料错误导致无法理赔。

4.医院的问题:保险理赔的医疗费用通常是在社保用药范围之内,可以有些医生用的太多的自费药,导致理赔时不能理赔。

病历描述问题:如果病历中出现先天性的;以前有过这样的病情;第三方导致意外伤害,而第三都没有找到的;等这类字眼,那么保险公司依据病历的这些事实而不会给予理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