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关联方采购的物资尚未入库账务处理为“在途物资”,合并抵消时应作为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吗?

2024-12-03 06: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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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企业在途物资一般是在企业已经收到对方的结算凭证并办理了货款的结算,但货物仍在运输途中,即企业已取得了材料的所有权。在途物资也是存货,如果合并抵消时没有全部售出,那就是有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产生。相当于这笔交易并没有真正的出售,物资只是从自己的A口袋到了B口袋,从合并角度实际并没有产生真正的交易,只有出售给第三方了才算是真正的交易。所以如果还没有售出,那就要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如母公司A卖给子公司B 100元存货,成本是80元,不考虑税费,A公司就是确认了20元净收益,B公司入账在在途物资,就是存货增加了100元,从合并角度,就是存货和净收益都多了20元,所以要抵消。
当然主要还是看风险报酬转移情况,就是要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约定货物出库就转移风险报酬了,那就是上面的情况。如果合同约定要到货验收,那实际上两边都应该先不入账,因为交易还没完成,没有入账的依据,两边都未入账,那就不存在需要抵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

回答(2):

应作为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