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政策:必须具备四大条件 。从2001年12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始施行,根据规定,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投资开药店。投资者在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的原则下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开办药品经营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具有依法通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第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第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第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